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市纪检监 (略) 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常财采计[2016G]0010
委托代理编号:TPPCZ(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更正事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预算;投标保证金金额;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评分细则;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更正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由原来的“ (略) 市纪检监 (略) 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现更正为“ (略) 市纪检监 (略) 办公家具及服务采购”。
2、采购项目预算由原来的“人民币 *** .00元”现更正为“人民币 *** .00元”。
3、投标保证金金额由原来的“人民币 80000.00 元”现更正为“人民币 50000.00 元”。
4、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中“一、办公家具、设备清单”作废,更正后的清单见附件1。
5、取消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中对设备作出的相应要求及条款。
6、权值的取值范围由:
序号 |
项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商务 |
0.18 |
2 |
技术 |
0.40 |
3 |
价格 |
0.40 |
4 |
财务状况 |
0.02 |
∑ (1+2+3+4)=1 |
1 |
现更正为:
序号 |
项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商务 |
0.28 |
2 |
技术 |
0.40 |
3 |
价格 |
0.30 |
4 |
财务状况 |
0.02 |
∑ (1+2+3+4)=1 |
1 |
7、原招标文件“第二章评分方法及标准”中“技术性能评分表、商务评分表”作废,更正后的评分表见附件2。
8、原招标文件中第65页中质量保证期由原来的“一年(“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有另有要求的除外)”现更正为“一年”。
9、投标人投 (略) 递交以下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①主要五金配件,拉手、锁具、导轨、铰链各一套;
②橡木指接板一块:一半做漆一半不做漆,尺寸不小于150mm×150mm,需提供30-45度剖面。
★ (略) 文件要求提供样品。不递交样品者或少递交样品者 (略) 理。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计方案》 (略) ,中标人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微调的,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报批。没有经得采购人同意擅自施工的,必须重新返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等均 (略) 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做出书面承诺。
11、提供招标文件的截止期限由 * 日顺延至2016年 03 月10日;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 日9时30分( (略) 时间)顺延至2016年 03 月11 日 09 时 30 分( (略) 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至2016年 03 月10 日17:00之前。
12、其他内容不变。
13、更正日期: * 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 (略) 市纪 (略)
联系人:胡 戎
电 话: ***
地 址: (略) 区河洑镇三星村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联系人:黄胜才 龚慧
电 话: *** ***
传 真: ***
地 址: (略) 市朗州 (略) 段鸿正苑403室
(略) 省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