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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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略) ((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贝特 (略) 改扩建项目 | 黑 (略) 麻山石墨 (略) 内 | (略) 贝特 (略) | 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拟建于黑 (略) 麻山石墨 (略) 内,占地面积14.27hm2。项目主要是对现有球形石墨生产线进行扩建,对原料仓储车间、球形粉碎车间、新贝车间、新贝1车间、球形混合车间、混合包覆车间、生焦粉碎车间、生焦烘干车间及相应辅助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建成后,球形石墨产能达到(略)t/a,副产品微粉石墨产能(略)t/a,其余产品产能不变。 |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锅炉排污水、喷淋塔排污 (略) 现有工 (略) 理站统一收集 (略)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放。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二次造窑废气、生焦烘干废气、破碎机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焚烧+碱液喷淋、碱液喷淋、旋风+布袋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3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2类声环 (略) 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布袋、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定期委托黑龙江云水 (略) (略) 理,贮存和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