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和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已由 (略) 省 (略) 以湘发改交能[ * 号、衡发改工[2014]0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批准文号为 衡市交计基字[2016]7号、衡市交计基字[ * 号,项目业主为衡南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衡南 (略) 。 (略) 条件,现对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和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 (略) 。
2. (略) 范围
2.1本项目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岐山境内,①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路线长2.273Km,采用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②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路线长11.337Km,采用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路面宽7.5m;有关 (略)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2.2 本次招标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和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两条线路施工监理,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为路基工程、沥青砼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监理。
本项目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工期为210日历天,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工期为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见合同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3本次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驻地 (略) 1个。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 (略) 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投标人自有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的试验检测机构;具有近三年(2013年6月至2016年 6月)独立交工 * 条13公里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 (略)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备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
3.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略) 注 (略) (略) 门报名 (略) 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5本项目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 (略) 文件范本》(200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2.5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休息,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 (略) 市红湘北路蒸 (略) 五楼)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有效的资质证书及试验检测机构证明材料;③报名人二代身份证;④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⑥ (略) 在 (略) 门出具的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⑦ (略) (略) (略) 门报名当 (略) 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原件(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⑤⑥⑦项全套二份, (略) 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略) 11楼会议室( (略) 市 (略) 大道28号)
6.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6.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6.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发布的媒介
(略) (略) (略) (www.bidding. *** )和 (略) (略) 网(www. ***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南 (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
附件:
评标办法
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 (略)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和 (略) 规定》(国家 (略) 委2001年第12号令)、《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2015年第24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 号)等有关规定, (略) 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 (略)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 (略) 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提质改造工程监理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略) 组成
招标人依 (略) 。 (略) 由 5 人组成,从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业主评委1人。 (略) 开始工作之 (略) 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 (略) 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略) 职责
(1)对 (略) 初步评审、强制性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 (略) ;
(6) (略) 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略) 开始评标工作之前, (略) 文件; (略) 文件、评标 (略) 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 (略) 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略) 将对 (略) 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 (略) 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2款的规定;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6)监理服务期、 (略) 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 (略) 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 (略) 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略) 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强制性资格审查。
5、强制性资格审查
5.1通过初步评审后的强制性资格审查标准
(1)资质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最低资质要求(附件3-1);
(2)业绩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最低限度业绩要求(附件3-2);
(3)人员配置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最低人员配备要求(附件3-3);
(4)仪器设备的配置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最低限度仪器设备要求(附件3-4);
(5)财务能力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最低限度财务要求(附件3-5)。
(6)诉讼与履约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最低限度要求(附件3-6)。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略) 理。只有通过强制性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6、详细评审
(略) 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 (略) 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 (略)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 (略) 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略) 理。
技术评审(最高分40分)
对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在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的建 (略) 详细评审和打分。该 (略) 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表
序号 | 项目 | 分 值 | 具体评分标准 | |
满分 | 基本分 | |||
1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25 | 15 | 根据下述各项评价,各项目分三等计分:优(计满分)、良(计80%的分)、合格(计60%的分)。 ⑴、工程概述0.5分。⑵、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2分。⑶、驻地监理班子的组织机构1分。⑷、质量控制的任务与方法5.5分。⑸、投资控制的任务与方法4分。⑹、进度控制的任务与方法3分。⑺、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1分。⑻、信息管理的任务与方法1分。⑼、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的任务和方法4分。⑽、廉政建设的任务与方法1分。⑾、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1分。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1分。 |
2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 7.5 | 4.5 | 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准确,采取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计6~7.5分;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准确, (略) ,计4.5~6分。 |
3 | 对本项目的建议 | 7.5 | 4.5 | ①、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好,适合我省建设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计6~7.5分;②对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控制等方面提出的 (略) ,计4.5~6分。 |
4 | 合计 | 40 | 24 |
|
6.3 商务评审(最高得分50分)
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表
序号 | 项目 | 分 值 | 具体评分标准 | ||||
满分 | 基本分 | ||||||
1 |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 总监理工程师 | 29 | 10 | 21 | 8 | 素质达到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8分。 近5年在类似工程建设中担任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的,每一个项目加1分,加满2分为止。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0 | 6 | 素质达到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6分。 近5年在类似工程建设中担任过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每一个项目每人次加1分,每人最多加1分,加满4分为止。 | ||||
监理员 | 4 | 4 | 素质达到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4分。 | ||||
机构设置 | 5 | 3 | 机构设置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计基本分3分,比较完善的计5分 | ||||
2 | 监理设施和设备 | 5 | 5 | 设施和设备达到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最低要求的,计5分。 | |||
3 | 监理业绩 和信誉 | 16 | 10 | 业绩:(满分8分):符合招标文件强制性条件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5分;近5年(2011年4月至2016年4月)每增加10KM二级公路及以上监理业绩,加0.5分,不足10KM不加分,加满3分为止。
信誉:一、基本分: (略) 文件合格条件,计基本分5分。二、加分项目:在近三年内(2013年至2015年) (略) 监理企业信誉评价AA级的,每年可加2分,近两二年内(2014年、2015年)连续获 (略) 企业信誉评价AA级的,可加3分,最多可加3分。二 、扣分项目:①、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在近5年内受到省(部)级以上通报 (略) 分的,每人次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②、在近3年中有受过省(部) (略) (略) 门、 (略) 门、 (略) 罚、通报 (略) 罚记录的,一次扣0.25分,最多扣0.5分。同一事 (略) 门处罚按最高级别扣分,且不重复扣分。 | |||
4 | 合计 | 50 | 36 |
|
6.4 财务评审(最高得分10分)
(略) 完成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的评审后,在交 (略) 门的监督下, (略) 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资格后审、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 (略) 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略) 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略) 理。
6.4.2 算术性修正
(略)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 (略) 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略) 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 (略) 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 (略) 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3D,则E=1.5;若D1<D,则E=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 (略) 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 (略) 理。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 (略) , (略) 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略) 推荐1-3名得分靠前的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对同一标段如出现综合得分最高分相同时。则按财务评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如若财务得分还是相同时, (略) 当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监理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
10、评标报告
(略) 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 (略) 的成员名单;
10.2 开标记录情况;
10.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 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内容;
10.6 投标人排序;
10.7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8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9 附件。
附件1 (略) 评标办法
附件2 (略) 成员名单
附件3 开标记录表
附件4 初步评审表
附件5 资格审查表
附件6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7 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8 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
附件9 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10 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1 综合评分汇总表
附件12 投标人评分排序表
附件13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评标工作细则
为了维护本项目正常的评标工作秩序,杜 (略) 为的发生,根据《 (略) 投标法》的规定, (略) (略) 《 (略) (略) 工作细则》(交公路发[2003]70号)、交公路发[ * 号、交公路发[2006]5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11.1评标工作的组织与准备
(一)不设清标工作小组,清标 (略) 负责, (略) 机构派出辅助工作人员为专家服务,但不得参与评标工作,辅助工作人员不超过3人,与 (略) 、退场。
(二) (略) (略) 回避制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 (略) :
①、本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②、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③、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
④、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 (略) 为、五 (略) (略) 分的人员。
(三) (略) 民主推荐一名主任委员,负责组 (略) 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略) 根据评标工作量和工程特点,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交叉审核,确保评标质量。
11.2对评标工作的监督
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 (略) (略) 监察室和基建科对评标工作依法实施全过程监督。
2、评标专家的原始记录, (略) (略) 监督人员密封签字后,交招标人封存保管;需要启封时,必须报经 (略) (略) 监察室批准;未经批准启封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
3、 (略) 在评标期间评标通过的作为评标报告主要内 (略) 有表格, (略) 监督人员签字。
4、根据国家 (略) 委《 (略) 投 (略) 理办法》(2004年11号令)及《 (略) 省招标投 (略) 理办法》(湘发改招[ * 号)的要求,对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略) 理,严禁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虚假恶意投诉。
11.3纪律监督
对 (略) 有保密措施和需要在保 (略) 的工作(包括投标文件封存、开启、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实施监督,确保保密纪 (略) 到位。
1、 (略) 在评标前二十四小时内组成,其名单在公布评标结果前应当保密。
2、从 (略) 省综合专家库抽取专家,在 (略) (略) 监察室和基建科监督下随机抽取。
3、所有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获知评标项目、评标内容和评标地点后,不 (略) 信息联络。
4、评标专家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人员的监督。
5、凡参与评标的专家和工作人员 (略) 有通信工具以及房间电话、 (略) 络在评标期间禁止使用, (略) (略) 监督人员集中统一管理,特殊情况下,确需对外工作联系, (略) 监督人员的 (略) (略) 门配备的专用通讯工具。
6、所有参评人员在评标期间集中住宿,不得离开评 (略) 动,或与非评标人员交谈有关评标内容的话题。
7、现场监督人员一旦 (略) 为,有权取消违规人员的评标资格。如核实 (略) 为,评标活动将被取消,另行组织评标。
8、投标文件须在专家到达后, (略) 监督人员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监督投标文件开箱。
9、 (略) 需要向投标人澄清问题时,其澄清函(电) (略) 监督人员 (略) ,防止发生泄密和其 (略) 为。
10、现场监督人员监督评标报告的讨论及表决通过,确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与评标办法的规定相符合。
项目概况 | 具体信息或数据 | ||
招标人 | 招 标 人:衡南 (略) 地 址: (略) 云集镇云峰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红湘 (略) 5楼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 *** | ||
项目名称 | 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和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 ||
监理机构设置 | 一级监理机构,设置驻地 (略) 1个。 | ||
招标范围 | 施工监理服务、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 ||
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 | (略) (略) | ||
资金来源 | 省补资金及地方自筹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具体信息或数据 | |
2 | 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 1 个。 | |
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4.1 | (略) 考察 | 不适用。 | |
现场考察时间、地点 | 不适用。 | ||
5.1 | 是否召开标前会议 | 否。 | |
标前会时间、地点 | 不适用。 | ||
5.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 |
5.3 | 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 | 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具体信息或数据 | |
6.5 | 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值 | 上限值: ¥82.0867 万元 | |
6.6 | 招标人是否设定标底 | 不适用 | |
7 |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0 日前。 | |
10.4 | 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 | 如有调整, (略) 签订补充协议。 | |
11.1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 *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和地点 |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 (略) 进帐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 (略) 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 日下午4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 ||
账户名称 | (略) (略) | ||
(略) | 建行 (略) | ||
帐号 | 4300 1530 9640 5250 4063 | ||
(略) 保函, 出 (略) 级别 | 不适用 |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120 日内 | |
13.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 4 份 | |
14.3 | 外层信封书写要求 | 招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和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 (略)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具体信息或数据 | |
14.4 | 内层信封书写要求 | 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和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或 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和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 |
15.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 | 地点: (略) (略) 11楼会议室( (略) 市 (略) 大道28号) 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11 日 9时 00分 | |
15.2 | 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原定截止时间 5 日前 | |
18.1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16年 8 月 11 日 9时 00分 地点: (略) (略) 11楼会议室( (略) 市 (略) 大道28号) | |
18.2 | 是否邀请公证机构 | 否。 | |
19.2 | 投标资料保密时间 | 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 2 年内。 | |
20.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22.1 |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 自收到时起24 小时内。 | |
31 | (略) 门 | (略) 门: (略) (略) 监察室 (略) (略) 基本建设科 地 址: (略) 市 (略) 大道27号 电 话: *** (监察室) *** (基建科) 传 真: *** 邮政编码: *** | |
3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根据国 (略) 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 (略) 代理机构的约定, (略) 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投标人须知
1.项目概况
1. 1 项目说明:
1. 2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工期为210日历天,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工期为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见合同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2.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附件3的要求。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
2.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略) 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 (略) 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5 投标 (略) 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投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 (略) 承担。
4.现场考察4.1 本项目招标 (略) 考察,投 (略) (略) 进行考察, (略) 人的代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 (略) (略) (略) 以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 (略) 考察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标前会议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6.招标文件的内容6.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卷 第一篇 招标公告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五篇 监理规范
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
第七篇 技术规范
第三卷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
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十一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
第十二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第十三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
第四卷 第十四篇 图纸和资料
此外, (略) 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 (略) 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
6.2 (略) 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严重不符的,其投标 (略) 理。
6.3 (略) 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要求对 (略) 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人。招 (略) 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 (略) 人确认收到。
8. (略) 文件的修改8.1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5条在标前会议期间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 (略) 修改,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 (略) 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人收到后, (略) 人确认收到。
8.2 补遗书(包括本须知其他条款中提及的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发出, (略) (略) 分。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略) 文 (略) 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15.2款的规定,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向后推迟。
9.投标文件的内容9.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商务文件,包括:
a. 投标书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c. 授权书
d. 投标保证金
e. 资格审查资料
(2)技术建议书
(3)财务建议书
(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9.2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技术建议书,其内容应翔实, (略) 文件的要求。
9.3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的财务建议书, (略) 文件的要求 (略) 需的费用。
9.4 (略) (略) 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
10.投标报价10.1 (略) 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 (略) 需的费用。
10.2 (略) 分项工程总建安工程费总额暂估总价为6500万元,以此为计算基数,依据国家发改委、 (略) 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湘价服[ *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投标报价。
10.3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财务建议书中计算投标报价。
10.4 (略) 文件列出的表格格式,填报监理服务费。投标 (略) 分,在工程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 (略) 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10.5 当合同实施期间条件发生变化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费予以调整的,按第三篇合同通用条款6.2.4 (略) 。
10.6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
10.7 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的, (略) 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范围, (略) 理。
11.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略) 汇票、电汇, (略) 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1.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 (略) 理。
11.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1.4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人须知12条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1.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 (略) 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略) 为。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招标人可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此要求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此要求,招标人不会因此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
1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3.1 (略) 人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及外包装上清楚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页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并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3.3 投标文 (略) 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均应由前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签 (略) 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财务建议书密封于另一个信封中。上述两个信封应当再密封于同一信封内,成为一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内、外封套应分别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
14.2 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
14.3 内层信封上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 (略) 人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
14.4 (略) 人将不予签收。
14.5 如果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1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人签收。
15.2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7条、第8条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 (略) 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6.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文件按照其内层信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 (略) 带回。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 (略) 修改或撤回, (略) 文件要求签署。 (略) 人签收。
17.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应同样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第14条、第15 (略) 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8.开标18.1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仪式, (略) 人将不予以接受。
18.2 (略) 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应介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委托公证也可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18.3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对投标书 (略) 核查。
18.4 投标文件中财务建议书信封在开标时不予拆封,由交 (略) 门保存。财务建议书的信封拆封应符合附件6的规定。
18.5 开标时,招标人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略) 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
18.6 如果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 (略) 提出异议,经监督或 (略) 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略) 未提出异议, (略) 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
18.7 (略) 人代表、投标人、监督人、记录人签字后存档备案。
18.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a. 逾期送达的或邮寄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18.9 开标后,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投标 (略) 理:
a. (略) 述项目名称与外包封的项目名称不一致;
b. 正、 (略) 文件规定;
c. (略) 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d. 投标书未填写投标报价。
19.保密19.1 开标后直到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为止,凡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工作都应在保密 (略) 。
19.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密时间内, (略) 文件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0.评标20.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20.2 (略)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详见附件6)进行评标。
21.定标方式21.1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1.2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或者中标人未能遵守投标人须知第23.1款或第24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 (略) 。
21.3招标人应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向交 (略) 门备案并公示。
22.中标通知书22.1 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 (略) 人支付给中标人实施和完成本工 (略) 需的监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略) 人。
2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 (略) 分。
22.3 招标人即使已经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标无效,招标人应向交 (略) 门备案。
(1)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 (略) 为;
(2)经查实投标人 (略) (略) 贿等手段谋取中标。
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人与中标人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监理合同协议书。
23.2 监理合同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3.3 双方签署监理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应同时将中 (略) 有投标人。
24.履约担保24.1 在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前,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
24.2 (略) 文件第十二 (略) 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24.3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4.4 履约担保的返还按第三篇合同通用条款第4.5.3 (略) 。
24.5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交监理服务费支付担保。
25.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 (略)(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 (略) (略) 投标的;
(3) (略) 人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的。
26.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
八、纪律和投诉
27.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等违法方式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9.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略) 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本工程“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除外。
3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31.投诉(略) 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门投诉。
九 其他
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件1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岐山境内,①娄衡高速公路岐山连接线(鸡笼镇至岐山互通)道路工程,路线长2.273Km,采用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②衡南瓦子塘至岐山公路工程,路线长11.337Km,采用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7.5m,路面宽7.5m;有关 (略)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2)合同段划分: (略) 共分1个监理合同段,主要监理内容包括全线的路基工程、沥青砼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附件2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监理 合同段 | 分部分项工程 | 施工工期(月)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月) | |
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服务期 (月) | 施工阶段 监理服务期 (月) | |||
| 路基工程 |
|
|
|
沥青砼路面工程 | ||||
交安工程 | ||||
桥涵工程 |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资质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 (略) 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投标人自有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的试验检测机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
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帐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投资参股关系(投资参股合同)或自有试验检测机构的证明材料。
附件3-2 业 绩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业绩 | 具有近三年(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独立交工 * 条13公里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监理业绩 |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只填写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监理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表后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相关内容时,除附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外,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 (略) 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 (略) 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必须将《近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投入的监理人员简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在同一个封套里,封套应加贴封条, (略) 人签收。
4、投标人提交查验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信,印章及签名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附件3-3 人 员
驻地 (略)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 工程师 | 具 (略)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且 (略) 注册登记,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备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 | 1 |
|
2 | 试验监理工程师 | 持 (略) 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 1 |
|
3 | 计量监理工程师 | 具有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注册登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年以上专业监理经历。 | 1 |
|
4 | 路基、路面监理工程师 | 具 (略)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公路工程 专业),且 (略) 注册登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年以上专业监理经历。 | 1 |
|
5 | 桥涵监理工程师 | 1 |
| |
6 | 测量监理工程师 | 1 |
| |
7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具 (略) 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且 (略) 注册登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安全监理经历。 | 1 |
|
8 | 监 理 员 |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监理员证。从事监理工作2年以上。 | 3 |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的监理人员简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等复印件及 (略) 在 (略) 门出具的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以上 (略) (略) 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且未 (略) 评为“从业承诺履约状况很差”或“从业承诺履约状况较差”。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必须将《拟投入的监理人员简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在同一个封套里,封套应加贴封条, (略) 人签收。
附件3-4 试验、检测设备
驻地试验室
序号 | 规 格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一、试验、检测设备 | ||||
1 | 电子天平感量 | 台 | 1 | 0.01g |
2 | 电子天平 | 台 | 1 | ES-30kg |
3 | 标准筛 | 套 | 1 |
|
4 | CBR装置 | 套 | 1 |
|
5 | 万能压力机 | 台 | 1 |
|
6 | 标准养护室 | 间 | 1 |
|
7 | 砼振动台 | 台 | 1 |
|
8 | 砂浆稠度仪 | 台 | 1 |
|
9 | 各类试模 | 组 | 3 |
|
10 | 电动击实仪 | 台 | 1 |
|
11 | 无侧限试模 | 组 | 1 |
|
12 | 恒温烘箱 | 台 | 1 |
|
13 | 弯沉仪 | 台 | 1 |
|
14 | 土工筛 | 套 | 1 |
|
15 | 针片状规准仪 | 台 | 1 |
|
16 | 全站仪 | 台 | 1 |
|
17 | 水准仪 | 台 | 1 |
|
二、办公设备 | ||||
18 | 电 脑 | 台 | 1 |
|
19 | 复印机 | 台 | 1 |
|
20 | 照相机 | 台 | 1 |
|
21 | 打印机 | 台 | 1 |
|
三、交通设备 | ||||
22 | 交通用车 | 台 | 1 |
|
注:
1、 (略) 列仪器清单为最低限度设备要求;
2、实际发生的试验检测项目,如本清单未列出相关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监理人应予以增 (略) 委托;
3、为便于评标过 (略) ,投标 (略) 列仪器设备顺序填写时,新增仪器设备分别填列在相应子项目下既有仪器设备之后。
4、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人对拟投入的设施等的承诺书。
附件3-5 财 务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近 3 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用于申请本项目的流动资金(银行信 (略) 存款证明)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 |
|
注:
本表后应附:
银行信贷证明或存款证明原件;
银行查询授权书。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 (略) (略) 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 (略) 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 (略) 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