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乡村振兴人才建设,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助力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要求,我县利用开春后的有利时机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下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要求,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4年拟在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中,择优确定3家承担培训任务。凡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均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培训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许可的农民培训资质;已列入县级及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拥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等。
(二)优先条件:连续3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训效果和学员满意度较高。
三、申报材料内容
培训机构申报须提供:
(一)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二)申请报告(培训机构基本情况、2024年培训实施方案:专业设置、培训人数、课程布置、师资配备、培训地点、时间安排以及保障措施)。
(三)办学资格或技能培训资质文件(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公、教学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五)主要教学仪器设备、实训设备清单。
(六)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清单、培训师资库清单、人社部门出具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社保缴费证明(连续缴费不低于6个月)、兼职教师农技推广资质证明复印件。
(七)法人及法人代表征信记录。
(八)培训机构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九)培训机构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资料。
(十)培训机构出具的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盖章装订并密封,一式3份。
四、评审程序
(一)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邀请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质的人员评审,由驻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现场监督。
(二)综合评定。由评审专家先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资质审查;对符合资质的机构提交的遴选评分资料再进行评定打分(附件2)。
(三)评审结果运用。县农业农村局向申报机构下达评审结果通知并在万安县 (略) 上进行公示。对评审得分在60分以上的申报机构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分值排名前三的机构承担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资格,并根据分值高低差别分配培训任务。如遇总分数相同的情况,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本遴选公告时间从2024年5月7日-5月12日。所有申报和遴选评分资料按顺序盖章装订并密封,一式3份,于5月12日前送达或邮寄到万安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地址:万安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写字楼2019室,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联系人:郭雪峰
联系电话:0796-*
附件:1.万安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docx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