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 (略) (略) 以邢批投资﹝2024﹞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 (略) 域内 2.1.2 建设规模:对按邢批投资〔2019〕173号建设的充电站、充电桩进行升级改造。利用已建成的180座充电站,将1800个60千瓦快速充电桩升级改造为1800个480千瓦超快充电桩。设计年充电能力为62.*千瓦时。配套完善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 2.1.3计划总工期: 7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4家(含4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5 00:00至2024-12-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惠招 (略) ”提出;联系人:徐宁;联系方式:0319-*;联系地址: (略) (略) 园博园南门南花雨巷商业中心D座。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319-* 电子邮箱:*@*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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