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玉都街道南玉大道旁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4 | ||||||
零售商业用地 | 5856.0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IC012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宗地编号: | GD# | 宗地总面积: | #.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玉都街道信义大道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3 | ||||||
零售商业用地 | #.5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49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玉都街道南玉大道旁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01 | ||||||
零售商业用地 | #.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7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宗地编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得人竞得该建设用地后,如竞得 (略) , (略) (略) 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严格按信规条字〔2024〕081号规划条件和《合同》进行建设。竞得人须按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竞得人须配建设该宗地块红线外北侧#.62平方米公园(详见配建示意图),配建费用预算为#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设计费、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不含投资款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税费〕,最终配建 (略) 投资审核中心结算审核结果为准,配建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若最终配建费用低于#元,该竞得 (略) 人民政府补交差额部分费用;若最终配建费用高于#元,则超额部分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略) 人民政府不予任何补偿。若竞得人申请不配建上述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竞得人可以不用继续配套建设,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不配建的工程费用 (略) 人民政府。 公园建设方案 (略) 城市管理和 (略) 意见, (略) (略) 按程序批准。本配建项目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竣工, (略) 管理和 (略) 负责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 (略) 城市管理和 (略) 。 4、上述配建项目建设费用纳入本宗地的开发建设成本。 5、竞得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他人。 6、竞买者须交竞买保证金#元,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出让人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7、竞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且依法追索竞得人赔偿损失。 (二)宗地编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得人竞得该建设用地后,如竞得 (略) , (略) (略) 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严格按信规条字〔2024〕082号规划条件和《合同》进行建设。竞得人须按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竞得人须配建设该宗地块红线外 (略) (宽20米、长约457.71米,面积约#.66平方米,详见配建示意图)和 (略) (2)(宽15米、长约366.06米,面积约5737.73平方米,详见配建示意图),并须按《 (略) 工程设计规范》(#)的设计规范 (略) 进行设计,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水、电力、通信、排水、排污、燃气等管 (略) 灯、绿化(种树)、交通工程等。 (略) 工程总费用预算为#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检测费、环境影响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等(不含投资款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税费〕,最终配建 (略) 投资审核中心结算审核结果为准。配建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若最终配建费用低于#元,# (略) 人民政府补交差额部分费用;若最终配建费用高于#元,该配建费及超额部分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 (略) 人民政府不予任何补偿。若竞得人申请不配建 上述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竞得人可以不用继续配套建设,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不配建的工程费用 (略) 人民政府。 (略) 建设方案 (略) 城市管理和 (略) 意见, (略) (略) 按程序批准。本配建项目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竣工, (略) 管理和 (略) 负责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 (略) 城市管理和 (略) 。 4、上述配建项目建设费用纳入本宗地的开发建设成本。 5、竞得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他人。 6、竞买者须交竞买保证金#元,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出让人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7、竞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且依法追索竞得人赔偿损失。 (三)宗地编号:# (GD#)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竞得人竞得该建设用地后,如竞得 (略) , (略) (略) 进行该地块开发建设并由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严格按信规条字〔2024〕085号规划条件和《合同》进行建设。竞得人须按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竞得人须配套建设如下项目: (1)幼儿园。竞得人须配套建设该宗地块红线外北侧一所12个教学班的规范化幼儿园(土地面积6859平方米,位置详见配套建设示意图中地块2),配套建设费用预算为#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设计费、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不含投资款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税费〕;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加强 (略) 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基〔2023〕4号)和《 (略) 加强 (略) 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茂教规〔2024〕1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校舍和活动场所,配足教学设备、活动设备和生活设备,具备入园条件。幼儿园工程建设方案 (略) (略) 意见, (略) (略) 按程序批准。该配套建设项目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竣工, (略) (略) 负责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 (略) (略) 。 (2)基础设施工程。竞得人须配套建设该宗地块红线外北侧旺 (略) 基础设施工程(土地面积#.26平方米,位置详见配套建设示意图中地块1),建设费用预算为#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设计费、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不含投资款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税费〕;工程设计图 (略) 土地储备中心完成设计, (略) 投资审核中心预算审核,竞得人须按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如需变更 (略) 土地储备中心意见, (略) (略) 批准。该建设项目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竣工, (略) 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场地无偿 (略) 土地储备中心。 (3)土地平整工程。竞得人须配套建设该宗地块红线外西南侧地块的土地平整工程(土地面积#.2平方米,位置详见配套建设示意图中地块3),建设费用预算为#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设计费、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不含投资款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税费〕;该工程设计方案 (略) 土地储备中心意见, (略) (略) 批准。本工程的土方不能运到出让地块内堆填,并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竣工, (略) 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监管,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场地无偿 (略) 土地储备中心。 上述配套建设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配套建设费用 (略) 投资审核中心结算审核结果为准,若最终配套建设费用低于#元,该竞得 (略) 人民政府补交差额部分费用;若最终配套建设费用高于#元,则超额部分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略) 人民政府不予任何补偿。若竞得人申请不配建上述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后,竞得人可以不用继续配套建设,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不配建的工程费用 (略) 人民政府。 4、上述配套建设项目的费用纳入本宗地的开发建设成本。 5、竞得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他人。 6、竞买者须交竞买保证金#元,土地出让双方必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得人不符合竞买人资格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出让人没收保证金。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可分两期付款,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缴纳完毕,缴纳款项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完毕。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 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7、竞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且依法追索竞得人赔偿损失。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 到 http://**:9011/sso/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1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 到 http://**:9011/sso/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9011/sso/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01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GD# 号地块:2024年12月01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 号地块:2024年12月01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 (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