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LNG气化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LNG气化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山东巨野县麒麟镇双孙庄 (略) 厂区内;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范围为LNG气化站(占地面积约4000m2,包括低温储罐区、气化调压区和卸车区,主要建设1座60Nm3LNG储罐,2座2000Nm3/h气化器,1座5000Nm3/h气化器,1座5000立方调压计量撬,1套*Nm3/h加热器,1座500Nm3/h增压气化器)、控制室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0日~2024年7月8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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