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自然告字〔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洛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洛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洛川县2024-2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竞买保证金 | 挂牌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2024-2 | 位于洛 (略) (具体以勘测定界四至为准)。 | 7544.83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40年 | ≤30% | ≤0.5 | 400 | 1310 | 50/次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2024-2宗地竞买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申请。本次出让宗地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竞买者可在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1日(含节假日)到洛川县自然资源局403室提交书面申请,索取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带保证金转账证明原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7月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竞买者有疑问,可在出让活动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向洛川县自然资源局咨询,否则,视为竞买者对现场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四、确定竞得人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8时30分。
2、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6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现状出让。
3、出让价款不包括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
4、竞得人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方案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如下:
联系地址:洛川县自然资源局(北新街)
联系电话:0911-*
联系人:冯女士 王女士
开户单位:洛川县自然资源局
账户名:洛川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专户
账号:**
开户行:洛川农商行府北支行
洛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