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拟实施“ (略) (略) 利用煤矸石土地复垦造林绿化建设项目(二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利用煤矸石土地复垦造林绿化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略) 清徐县赵家山村东北侧950m处的荒沟内,
复垦造地要求:设计充填期3年,复垦后灌木林地30.51hm2,本项目复垦要求按照分层堆放,分台阶土地复垦
复垦面积/hm2:30.51
回填材料种类:洗选矸石
回填量/万m3:713.76
项目投资/万元:总投资2936.*元,环保投资*元
建设内容:拦挡坝、截水沟、排水沟、覆土绿化工程及防渗工程。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2)联系人:陈荣刚
3)通讯地址: (略) 清徐县东于镇水 (略) 13号
4)联系方式:*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山西清泽 (略)
2)通讯地址: (略) 小 (略) 街 (略) 309号园梅源商务中心14层6号房
3)Email:*@*63.com
4)联系方式:0351-*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 提取码: 5gz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