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业 (略) 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007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农业 (略) 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第三章 服务需求 “校园物业委托服务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增加“八、费用构成
投标报价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 (略) 场的基本规律。报价应包含:员工工资及应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含大额)/生育险,工会经费,保洁工具(用品)费,服装费,管理费和税金、维修物料及设施设备投入等,服务期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6日 15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建议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农业 (略)
地 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育才里76-0号
联系方式: 王老师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806室
联系方式: 张荣芳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荣芳
电 话: 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