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一南靖兰花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基地(一期)(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招标及开标过程情况:
1、工程名称:南靖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一南靖兰花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基地(一期)(第二次)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14日北京时间09:30
3、开标地点: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 (略) (略)
2、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佰***万*仟*佰零*元*角*分(含暂列金***万*仟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成品移动公厕及管理用房*万*仟元,定制花架*仟元,定制宣传栏*仟元,成品定制兰飞天景观雕塑*仟元)。
(小写):¥*.58元(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成品移动公厕及管理用房18000元,定制花架5000元,定制宣传栏9000元,成品定制兰飞天景观雕塑6000元)。
3、项目负责人:李韵; 注册证书编号:闽*9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郑丽凤、叶富强、欧阳永枝、郑松冰、林荣和
五、公示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5日
六、监督单位:南靖县林业局0596-*、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0596-*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根据闽发改【2018】444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南靖县南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南靖县南坑镇富民路1号
联系电话:0596-*
招标代理单位:大华 (略)
地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0-416室
联系电话:0596-*
日期: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