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阿鲁科尔沁旗金柴燃料加工厂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63-9号
邮编:*
建设项目名称 | 阿鲁科尔沁旗金柴燃料加工厂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 | |||
项目建设单位 | 阿鲁科尔沁旗金柴燃料加工厂 | 建设环评单位 | 内蒙古 (略) | |
项目建设地点 | 巴彦温都尔苏木沙日宝图嘎查宝力格小组村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危废暂存间16m2,其中危废暂存间东侧放置废油桶,西侧放置废润滑油;同时设置导流槽,渗漏液收集池0.294m3;配有安全照明防爆灯,通风风扇及观察窗口等;配有消防砂箱1个,4kg干粉灭火器4个,消防铲4把,消防桶4个。年产生废润滑油140kg/a,暂存后回用至选矿工段生产设备润滑使用,少部分无法回用的废油委托运输、处置;废油桶年产生2个,重量约为36kg/a, |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噪声:理安排生产时间,高噪声设备设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1.碎石、泥沙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2.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大气:项目运输扬尘采取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道路洒水抑尘、定时清扫等措施;项目臭气浓度采取封闭厂房加强通风等措施。 |
(修改版)阿鲁科尔沁旗金柴燃料加工厂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