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可溶镁合金桥塞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开发 (略) 与陶然街交叉口海骊镁合金轻量化装备产业园B08厂房 | |||
建设单位: | 河南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租用 (略) 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工业用地,生产规模为镁合金配件67t/a、橡胶零部件6t/a,生产工艺为:原料预处理(各类金属锭、镍包覆石墨等)→备料→熔炼→压铸成型→修整→硫化橡胶(橡胶、碳酸钙粉、硫磺粉等)→组装成品。主要设备包括自动称量压铸机、感应电炉、数控机床、万能铣床、冲压机、硫化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淇滨污水处理厂。 (2)废气:①熔炼压铸废气:镁合金熔炼和压铸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经出风口密闭连 (略) ,通过布袋除尘+低温等离子+活性炭+适配引风机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修整、密炼硫化废气:镁合金配件的打磨和橡胶零部件的密炼、硫化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主要有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气,通过布袋除尘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废气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排放限值、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铸造行业A级的标准等。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固废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或回收利用,收集粉尘定期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略) 淇 (略) 科创中心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