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津西审批投备案〔2024〕11号
备案机关: (略) 河西区行政审批局 备案时间:2024年4月26日
单位名称 | 天津泰达 (略) | |||||
项目名称 | (略) 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 |||||
项目代码 | 2404-*-89-01-* | |||||
建设地址 | 东至秋润家园停车场、南至澧水东道、 (略) 、北至电力设施用地 | |||||
行业类别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行业代码 | K7010 | 建设性质 | 城镇房地产开发 | |
是否为危化品项目 | 否 | |||||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拟规划保障性住房100套。项目总投资约2.17亿元。 | |||||
总投资(万元) | *.00 | 总投资按资金 来源分列(万元) | 国内银行贷款 | *.00 | ||
自筹及其它资金 | 5000.00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 | 4240.20 | |||
拟开工时间 | 2024-08-30 | 拟竣工时间 | 2026-10-31 | |||
备注 | ||||||
注:1.本备案证明仅表明项目已履行告知备案程序,不构成备案机关对备案信息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2.本备案证明不作为项目开工的依据,只证明该项目向备案机关进行了项目信息事前性告知,项目单位需完善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市场准入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备案申请单位据此商有关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3.项目备案证明文件有效期2年,自备案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备案机关申请延期。
4.已备案项目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5.项目单位应按规定,通过http://**:8084/aplanmis-mall/如实报送项目开工报告、年度报告、竣工报告。
6.鼓励类内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凭备案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办理进口设备 免税的确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享受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免 关税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