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妙高街道庄山村马水岭山塘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浙国信招2024-010号
1、招标条件
遂昌县妙高街道庄山村马水岭山塘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发许〔2024〕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昌县人民政府妙高街道办事处。浙江国信 (略)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妙高街道庄山村马水岭山塘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妙高街道庄山村。建设内容:大坝迎水坡、背水坡杂草清理; (略) 面硬化;背水坡干砌块石护坡砌筑;坝脚排水沟挡墙修复; (略) 硬化; (略) 硬化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3.*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受邀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注册地在遂昌县范围内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工程投标人需配备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水利工程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并具有相应的上岗证。
3.5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 (略) 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两年(2021年1月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 (略) (略) ”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3.7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索取途径
6.1 2024年5月10日起在“ (略) 公共 (略) (遂昌)http://**→其他交易栏发布公告并供下载。如需图纸、招标控制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2本项目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 (略) 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遂昌县妙高 (略) 357号A区5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规定
8.1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2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遂昌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按《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00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 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 号)、遂水利发【2018】79号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8.3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8.4本项目采用“两随机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人民政府妙高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浙江国信 (略)
联系人:陶明珠 联系人:朱胜男
电话:* 电话:0578-*
地址: (略) 遂昌县妙高镇北街262号 地址: (略) (略) 8号3楼东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