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房山区 (略) 提升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方案》、《 (略) 房山区琉 (略) 提升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方案》、《 (略) 房山区十渡镇社会福利中心提升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方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
用地位置:房山区河北镇、琉璃河镇、十渡镇
用地面积:详见附图
建筑规模以最终审定方案为准。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发表在评论区向我局提交反馈意见,我局将及时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本网站上公布,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
3. (略) 房山区十渡镇社会福利中心提升工程项目公示图.pdf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