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瓮安化工园区循环园危化品停车场项目施工招标的更正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实施代理的“瓮安化工园区循环园危化品停车场项目施工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的A4.7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中“企业荣誉: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的工程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提供一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获得奖项的证书或者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现修改为:“企业荣誉:投标人近三年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提供一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获得奖项的证书或者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该更正公告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下载,如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贵州智 (略)
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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