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3年4月14日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受理的: 山东 (略) 义齿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为民服务中心环保分局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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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山东 (略) 义齿生产加工项目.doc(全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