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6-28
(略) 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相关问题的更正说明
各投标人:
(略) 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相关问题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4)评分细则 商务部分
企业自有资金实力(7分) | 1.企业自有资金小于1亿元的(不含)不得分; 2.企业自有资金大于(含)1亿元小于2亿元得1分; 3.企业自有资金大于(含)2亿元小于3亿元得4分; 4.企业自有资金大于(含)3亿元得7分; 以近三个月的银行存款证明为准(银行存款证明应由 1 家或多家银行在招标公告之日前的近三个月内的同一天出具,按其提供的合计金额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更正为;
企业自有资金实力(7分) | 1.企业自有资金小于1亿元的(不含)不得分; 2.企业自有资金大于(含)1亿元小于2亿元得1分; 3.企业自有资金大于(含)2亿元小于3亿元得4分; 4.企业自有资金大于(含)3亿元得7分; 以近三个月的银行存款证明为准(银行存款证明应由 1 家或多家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近三个月内的同一天出具,按其提供的合计金额计算)。 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惠娟
联系方式:0714-*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 (略)
地 址: (略) 广州路5号明盛湖景花园20栋2F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14-* *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