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千信智造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9-(略)-04-05-(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 (略) (略) 厂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拟在重庆 (略) 厂区的1#、2#彩钢瓦厂房屋顶、办公室混凝土屋顶和车棚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本项目采用N型单晶硅组件,装机容量约5.958MWp,拟使用屋顶面积约4.(略)平方米。采用“自发自用, (略) ”的模式。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略)元
2.4 招标范围:采购总容量5.958MWp(采购组件型号:功率:不低于610Wp;型号:N型单晶硅组件)。包括完成光伏组件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重 (略) (略) 厂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发货之日起7日内到货;质保期:自到货检验合格之日起,光伏组件线性功率质保期达到25年、光伏组件产品工艺质保期达到12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1个标段。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 (略) )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 (略) | 代理机构: | 国 (略)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汪鹏宇 | 联系人: | 谭侨令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