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7-25
项目名称:盘南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增设聚羧酸减水剂及速凝剂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拟建项目在原有项目厂房内进行建设,施工期为生产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污染物为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确保施工场地扬尘(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原有项目已建改良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鹅毛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避免由于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禁止午间(12:00~14:00)进行高噪声作业,夜间(22:00~06:00)禁止施工,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包装垃圾、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棉纱,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含油棉纱分类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包装垃圾分类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机油来源于施工设备,分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利用原有项目已建,面积2m2),及时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二)营运期1.废气拟建项目废气为原辅材料投料废气(粉尘、有机废气)、恶臭,其中投料废气经集气罩(1#)+风机(2#)+“布袋除尘器(3#)+‘UV光解+活性炭吸附’(4#)”+15m排气筒(新建,DA004)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逃逸部分非*烷总烃、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确保厂区内厂房外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垃圾日清日运,派专人进行清扫,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消毒,确保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3)标准要求,降低恶臭影响。2.废水拟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原有项目职工15人,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2#,原有已建,容积为5m3)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项目厂区内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1#,利用原有项目已建,容积为50m3)收集,回用于厂区地面洒水及绿化浇灌,不外排。3.噪声拟建项目噪声为搅拌罐、灌装分包机、管道循环泵等设备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可采取安装消声器,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项目夜间(22:00~06:00)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1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为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UV灯管、含油棉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改良式化粪池污泥。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废润滑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含油棉布及手套,除含油棉布及手套属豁免性危险废物外,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更换并现场清运,不在项目区内暂存,废机油、废润滑油、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分类收集、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利用原有项目已建,面积2m2),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棉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一般固废为除尘器集尘、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改良式化粪池污泥,其中除尘器集尘、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改良式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厂区分区防渗,厂区污水收集管道区域、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厂房、一般固废暂存间、改良式化粪池、初期雨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为简单防渗区,根据《报告表》,上述分区防渗均已完成。运营期加强管理,降低拟建项目对周围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6.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需进行简单分析,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废物泄漏风险、废气事故排放风险,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如下: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已做重点防渗,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贴上明确的防火标识,严禁烟火,在厂区内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沙池、吸油毯等)。废气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派人在项目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区域进行定时定点检查,确保废气收集处理措施能正常运行,废气环保设施在检查、维护时,业主需先停止生产,避免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建设单位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XMGK":"本项目属扩建项目, (略) (略) (略) 大山镇高山村盘南大道(盘南产业园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经度104度38分48.944秒,纬度25度25分42.895秒,建设单位为 (略) 。拟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项目厂区内进行扩建,拟建项目建设聚羧酸减水剂、速凝剂生产线各1条,聚羧酸减水剂以聚羧酸减水剂结晶粒、葡萄糖酸钠、白糖、自来水为原辅料,速凝剂生产线以聚羧酸减水剂结晶粒、*基纤维素、三*醇胺、黄原胶、自来水为原辅料,两条生产线均通过投料、搅拌、灌装、检验等工序分别生产聚羧酸减水剂(2.1万t/a)、速凝剂(5800t/a)。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7%。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3年07月14日将盘南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增设聚羧酸减水剂及速凝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7月14日-2023年07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贵 (略)
项目名称:盘南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增设聚羧酸减水剂及速凝剂生产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