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自然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 年12月09日至 * 年12月30日拍卖出让 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G48 | 地块位置 | 冀津园区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 . *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0. * | |||||
受让单位 | 河北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3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 xD;xA;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 |||||
备注 |
宗地编号 | * G * | 地块位置 | 贸易街南头、滨河路北侧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2. *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 (万元) | * .43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 * | |||||
受让单位 | 涉县欣 (略) | |||||
土地使用条件: |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xD;xA;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xD;xA; | |||||
备注 |
二、公示期: * 年12月30日至 * 年1月0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涉县自然 (略)
单位地址: (略) 政服务综合楼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付建辉
电子邮件:
涉县自然 (略)
* 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