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2022)16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住宅建筑,配套生活服务建筑,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6%。该地块涉及492 (略) 绿地由摘牌企业无偿代建,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代征绿地不计入绿地率。竞得人需按鄂教幼高〔2019〕4号文件规定配套代建9个班幼儿园,独立占地验收合格后产权及使用权无偿移交西塞山区教育部门,由西塞山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目前该地块范围内征收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西塞山区政府负责,因征收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西塞山区政府承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前,须仔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根据需要自行对挂牌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考察和踏勘。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公告和地块现状及其他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本次出让地块,竞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4.WG(2022)16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西塞山区政府办理交地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5.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严格执行开竣工申报、公示制度,项目开竣工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延建手续。
6.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1.本次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若存在树木、堆土、暗坟、 (略) 、排水设施(包括但 (略) 政、通信设备、管网等)等,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现状的,应自行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据实承担可能发生的相应费用,该项费用不计入成交价款中。
1.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起至2022年10月25日下午4时止。
2.挂牌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起至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