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5月8日我局拟对《黄山 (略) 各种水泥预制品、水稳稳定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 (略) 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祁门县原地税局大楼一楼)
邮 编:*
一、项目名称:各种水泥预制品、水稳稳定土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安徽省祁门县金字牌镇石川村双溪流
三、建设单位:黄山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黄山 (略)
五、项目概况:黄山 (略) 各种水泥预制品、水稳稳定土加工项目位于安徽省祁门县金字牌镇石川村双溪流,项目占地约*m2,总建筑面积5000m2。主体工程内容:新建生产车间3000m2,主要建设生产混凝土多孔砖、装配式检查井、涵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固废弃渣处理利用;水稳稳定土加工及各种预制构件生产配套设备,形成年产*立方混凝土多孔砖、*吨水稳稳定土、*米预制装配式检查井、*米混凝土涵管的生产规模。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 (略)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应做到“六个百分百”,实行围挡封闭,在出入口 (略) ,道路硬化,及时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加以覆盖,建筑垃圾采用封闭运输方式清运;装卸和运输水泥、砂土、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采取遮盖、封闭、喷淋、围挡等措施,防止抛洒、扬尘,同时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使用优质燃油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环境质量。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同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高噪声机械在夜间、中午居民休息的时间进行作业。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 (略) 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联合作业,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及时清运到指定弃渣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破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稳稳定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预制装配式检查井、混凝土涵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混凝土多孔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其他废气。原料破碎生产中破碎、筛分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磨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水稳稳定土生产中投料搅拌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预制装配式检查井、混凝土涵管生产中投料搅拌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混凝土多孔砖生产中投料搅拌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移动焊烟收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厂区管理, (略) 进行硬化,对 (略) 面定期清扫饼采取洒水抑尘, (略) 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同时,项目原料仓库应采用密闭车间,设置洒水喷头,减少扬尘产生。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废水
本项目运营后厂区内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车间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处理 (略) 雨水沟。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应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不生产,采用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及重力沉降到地面上的金属粉尘外售给回收单位;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和模具清理产生的废混凝土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齿轮油、废润滑油、脱模剂包装桶、齿轮油包装桶、黄油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危险废物储存间应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设置标志牌,地面与墙角均采用防渗材料建造,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确保地面无裂缝,并且建立档案制度,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防渗漏的容器中,设有分类存放标示,对暂存的危险废物数量、特性、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不得随意处理,不得对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产生污染。
5.风险防范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防范环境风险的配套设施和物资;在运行阶段要严格执行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度和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的贮存、安全处置工作。按照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风险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正常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