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2日17:3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0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雁 (略) 二段2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雁 (略) 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04 14:00:00,更正为:2022-11-09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1-04 14:00:00,更正为:2022-11-09 10:00:00。
询价通知书第三章3.3技术参数一、质量要求 中:
(一)该产品应具有防伪能力,并为满足需方的防伪技术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自行生产能力,不接受贴牌或分包转包生产(潜在供应商须单独提供书面承诺书);
(二)潜在供应商生产工厂应提供完整的安保门禁系统与完善的安全保密生产规章制度相关资料,确保固封装置不外流,并与采购人签订专供保密协议,承诺其专供产品不售卖给其他任何机构与个人;
更正为:
(一)该产品应具有防伪能力,并能满足采购人的防伪技术要求;
(二)潜在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工厂完整的安保系统与完善的安全保密生产规章制度相关资料,确保固封装置不外流,并与采购人签订专供保密协议,承诺其专供产品不售卖给其他任何机构与个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监督电话:02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雁 (略) 二段2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雁 (略) 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2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