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尖山镇五星社区陈村村金砖酒店招租公告
磐安县尖山镇 (略) 陈村村金砖酒店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磐安县尖山镇陈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项目名称:磐安县尖山镇 (略) 陈村村金砖酒店招租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磐安县尖山镇陈村村,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设有中央空调,目前一层大厅包含厨房、餐厅、包厢,二-四层共有客房40个,五层可容300人左右的大型宴会厅,厨具、家电等俱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四、租赁期限及费用:10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租金起始报价为人民币*元/年,竞价人的竞价报价低于租金起始报价的作 (略) 理。租赁费用按一年一次支付,租赁费在招租单位或代理机构通知成交单位或成交人可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由承租人交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内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足额支付租赁费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承租人放弃本项目的成交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另行安排重新投标。第一年后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赁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招租单位支付人民币500元的滞纳金,超过15日不按时缴纳的, (略) 理,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遇特殊情况,可经村两 (略) 理。
出租用途:从事的各项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所租场地经营有污染或影响周边邻里生产经营、村民生产生活的行业以及生产相应的产品;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危化产品以及不符合环保和消防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不得利用所租场地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承租期间承租人需特别注意消防及安全,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
其他须知:
1. 请参加竞租者务必看清招租房屋之现状,参加竞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租房屋之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我单位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之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投人竞标前请先去实地查看现场情况,按现状竞标,中标后涉及到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卫生保洁,各种设施维修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 竞投人在参加投标前须先了解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承租人在中标后要做相关证件的,招租人只提供实际情况辅助,不承担不能做相关证件的责任和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3. 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改建扩大经营面积,装修时需告知村里,并不得破坏承重结构,不准将通道砌墙、堵塞等,内如发生一切灾害,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期间招租方有权对承租人的经营情况实施监督,因承租人过失或过错导致出租房出现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理。根据发展需要,对经营场地可适当进行改造,但须经村两委同意,费用由承租者负责,承租期满后自动拆除,恢复原状,卫生打扫干净,否则押金不予退还。
4. 若遇政府规划要求或村规划建设发展要求,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收回出租房,承租方无条件搬迁,租赁租金按实计算,退回剩余租金及租赁押金, 双方终止租赁合同。
5. 一层东南面游客中心、二层东南面二间办公室由村委留用。五层大厅使用原则:**双方若能预约的红白喜*方村民和*方承租方需提前向*方分管负责人预约,双方同一天预约的*方村民优先;如*方村民遇到不可预见的白事要优先。招租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竞价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相关情况已先行告知各竞价人,竞价人若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竞价人不能以此为由,作为不合理、不公平条约的依据。
五、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者除外。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企业须提交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自然人须提交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 (略) 8幢1号,报名时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书,竞价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也可以发邮箱的形式进行报名,发送成功后请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予以确认,邮箱号:*@*q.com,并备注单位名称或姓名+电话+项目名称。
七、竞标:
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出租方式:租金出价最高者成交,若存在并列的最高报价,且其中有原先的承租单位,则优先考虑原先的承租单位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若无原先的承租单位则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竞价报价如低于上述规定的租金起始报价,该竞价报价 (略) 理,竞价截止时间止参加竞价的竞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租程序终止。
八、其他:在公示期(三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经村验收后10天内退回(不计息)。
九、本次招租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磐安县尖山镇陈村村股份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
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地 址:磐安县尖山镇陈村村 地 址:磐安县 (略) 8幢1号
联系人:张光明 联 系 人:沈 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4年 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