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三期) (略) 两 (略) 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东段、西段)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松溪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三期) (略) 两 (略) 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东段、西段)(招标编号:E*4007),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答疑如下:
一、补充修改通知
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执行《 (略) 促进建筑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建法[2024]1号),现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8.1/ 18.2.1投标保证金中的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如下: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不适用)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不适用)分;
c.无。
⑦其他形式:无。
二、答疑部分
问题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回复: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以招标人提供的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另行提供。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略) (网址:http://**)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及查阅。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