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高平 (略) 条带膏体充填绿色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受理50号窗口) 邮编:* |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山西高平 (略) 条带膏体充填绿色开采项目 | (略) 三*镇东、陈区镇西一带 | 山西高平 (略) | 中国辐 (略)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 (略) 三*镇姬家山村。山西高平 (略) 采矿许可证编号为:C**,批准开采煤层为3号—15号,批准生产规模为*吨/年,井田面积4.9103km2。项目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为:*70M002X,已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山西高平 (略) 现回采9号煤和15号煤,其中9#煤综采工作面年产*t/a,15号煤综采工作面年产*t/a。根据矿井采掘规划,9号煤将于2025年上半年开采结束。为实现矿井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现拟总投资6589.*元,其中环保投资262.*元,利用矸石、水泥等原料,采用条带膏体充填开采技术对15号煤层进行绿色充填开采,试采区面积3.61h㎡,试采区服务年限0.5年。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工业场地东北侧新建地面充填生产系 (略) 输送系统,井下15号煤层一采区新增充填试采工作面,地面新建1座填充站,设计充填能力200m3/h。将原*t/a综放采煤工艺技改为15号煤层*t/a井下条带充填采煤生产能力和*t/a综采工作面生产能力,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矸石全部通过新建填充系统回填于井下,充填区域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主、副井和回风井利旧,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 | (一)落实“以新带老”环境保护措施。针对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加以整治,落实对各污染源、地下水、土壤及生态环境的跟踪监测,制定完善的自行监测计划。 (二)加强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结合矿区开发实际情况和生态环境特点,合理分区确定各区域恢复治理方案。加强对开采范围内耕地、 (略) 的巡查力度,出现裂缝及时充填平整,对受损土壤培肥、修整,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适时进行抚育管理,保证耕地地力等级不降低, (略) 及时修缮,避免影响交通。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对评价范围内地面各建(构)筑物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不得越界开采,同时设立岩移观测站加强监测,确保地面建构筑物不受沉陷影响。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水井进行长期跟踪观测和监测,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规定,新增渣土车必须为新能源车,加强施 (略) 移动机械的管控措施,重度污染或者大风天气停止各类作业。新建全封闭矸石堆场,内设可覆盖全场的喷雾抑尘装置,出入口设自动感应升降卷闸门;矸石破碎筛分系统及物料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处理,各转载点设集气罩,破碎、筛分机进出料口设集尘罩,经吸尘管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充填工序卸料、搅拌等产尘点设集气罩,经管道将生产粉尘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料仓、成品仓及水泥仓产生的粉尘,通过各仓仓顶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4根)排放;物料采用封闭运输方式。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减少废水产生量,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措施,重视采矿过程中对地下水资源保护,确保项目实施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和影响。井下排水依托现有4套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充填工程用水、地面抑尘用水等,多余水达标后排入小东仓河。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及洗车废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地面充填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项目产生的矸石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矿井水处理站经压滤脱水后的污泥与原煤一起进入协议洗煤厂洗选。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需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厂内的临时贮存工作,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运输车辆途径村庄时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有效降低建设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地面充填站各设备优选低噪设备,设基础减振并利用厂房隔声,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2类标准要求。 (七)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以高环字〔2024〕70号文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2.762t/a。 (八)其它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