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 (略) 康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已由康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略) 康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康发改 (2021)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康马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
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略) 康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新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221.75㎡,备勤用房建筑面积1120.08㎡大门及对外办证大厅200.79㎡,硬化工程1项,花岗岩铺装工程1项,以及围墙工程、总体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康马县;
2.4工期:3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 7 日 00 时00 分至2023年 11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2023年11月 7 日 00 时00 分至2023年 11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9时5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http://**)》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8081/gb-web/#/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马县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康马县
联 系 人:邱富贵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 (略)
地址: (略) 桑珠孜区吉林路达热瓦小区新A区9栋5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西藏 (略)
2023年11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