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环境影响评价室)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宁年产200 万米光伏管桩项目 | 中宁县石空工业园区(区块三) | (略) | 宁夏 (略) |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石空工业园区,中心位置坐标E:105度42分16.537秒,N:37度26分9.930秒,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租赁用地,其中生产车间约5000㎡,作为车间一和车间二;厂房西侧空场地约6亩,新建拌合站、石库、砂库、锅炉房;东侧空场地约100亩,新建管桩露天堆放场;职工宿舍42间。合计76721.02㎡,设1条生产PHC型Φ300、Φ400光伏管桩200万m/a的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1%,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收集、储存以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建设。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主要为生产工段产生粉尘、天然气锅炉产生废气、餐厅产生油烟、焊接烟尘处理。生产工段水泥筒仓顶部粉尘G1,矿粉筒仓顶部粉尘G2,减水剂筒仓顶部粉尘G3,每个筒仓仓顶各配置一个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的粉尘,回用搅拌站中搅拌粉尘(未收集)粉尘采取料仓全封闭,水雾喷淋措施,;焊接烟尘处理采取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天然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14m排气筒。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有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颗粒物标准,天然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有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搅拌机等设备噪声。采取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隔振基础,采用弹性支架,以减少振动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固废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废边角料、焊渣收集外售,收集粉尘、沉淀池底泥、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有废机油,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 | 中宁县宁安镇片区历史遗留废弃 | 中宁县宁安镇、大战场镇境内 |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 宁夏 (略) |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宁安镇、大战场镇,修复点位12个,中心位置坐标介于东经:105°37′36″~105°43′35″,北纬:37°18′51″~37°26′45″之间,本项目治理点所属行政区划及治理点矿种类别及生态环境问题,共划分为2个治理区,分别为I宁安镇治理区和Ⅱ大战场镇治理区,共12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点,主要是地形地貌整治工程、覆土工程、灌溉渠工程。本项目总投资2089.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9.9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收集、储存以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建设。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噪声、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施工期严格遵循建筑工地“6个百分百”管控要求,临时堆土场场采用纤维网遮盖+围挡、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风速超过五级时停止土方开挖施工作业,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限值要求。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间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入厕依托附近村民家设施。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施设备,采用隔声减震措施,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每日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置。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可全部利用,不产生多余弃土。建筑垃圾集中后 (略) 处理。 5.水土流失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在阴雨季可带来一定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将对地表土体产生扰动,施工过程将新增土壤侵蚀量。须通过减小土石方工程量、只对矿坑遭到破坏的地貌进行施工,不得破坏原有地貌等方式降低施工期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工程竣工后及时覆土恢复地表植被。严禁乱倾倒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定点存放,及时外运处置,避免污染土壤。待工程完工后,将表层土复位,恢复原有植被。严格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根据不同施工断面,采取分区防治等措施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
3 | 中宁县枸杞产业精深加工项目 | 中宁县工业园区(区块三) | 中宁县美杞 (略) | 宁夏绿源 (略) |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工业园区区块三,中心位置坐标E:105°41′7.875″N37°26′26.014″,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租用园区内已建成厂房3座,总建筑面积12000m2,建设8套枸杞真空锁鲜装备,6座恒温恒湿保鲜库,以及门房、餐厅等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44%,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收集、储存以及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等建设。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噪声、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无工艺废气产生。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枸杞清洗废水。清洗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清洗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接管标准。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优质、噪声低的设备,隔振基础以减少振动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筛选杂物、不合格枸杞、生活垃圾。筛选杂物、不合格枸杞收集外购制作饲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机泵设备维修产生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定期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由检修单位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 |
(略) 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