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巩固衔接办发〔2023〕15号
交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入库项目申请的批复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晋乡振发(2021)73号)、《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经村申报,乡镇审核,在县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的基础上,经县级常务会议审定,对各乡镇和行业部门上报的2023年入库项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审定通过的水头镇等7个乡镇和6个行业部门的项目给予批复。
请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接到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意见和相关要求做好公示公开各项工作,按程序进行项目立项和实施,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能,积极配合,保证项目单位早日开工建设。
附表:
1.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第二批入库项目清单
2.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第三批入库项目清单
3.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第四批入库项目清单
4.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第五批入库项目清单
附件:关于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入库项目申请的批复
交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