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依申请开展《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自贸区规划》)03-01-08地块等相关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调整事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规划条例》《 (略) 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自贸区规划》03-01-08地块。03-01-08地块规划为交通场站用地,用地面积为3975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
二、拟调整方案
03-01-08地块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调整为“5.5”,配套设施“公交首末站”调整为“公交首末站,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备注为“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 (略)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 (略) 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 (略) 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南山区荔园路118号招商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四路与赤湾五路交叉口西北侧
(五)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
(六)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27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8月2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局部地块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自贸区规划》大小南山片区局部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