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长安中路二期道路交通工程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对江北区长安中路二期道路交通工程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1.交通标志工程中LED屏采用什么线缆。在清单无线缆工程量。
2.DY-06 大样图显示:宽1-1.5 *长1.5-2.4 铝板采用厚度2.0mm制作。招标限价清单中1200*1500mm标志板、1500*1600mm标志板、1500*2000mm标志板的项目特征描述该标志采用3.0厚,招标清单与图纸不一致请问以什么为准。
3.管道包封:招标限价清单为C25,XH-06大样图显示封包为C30,招标清单与图纸不一致请问以什么为准。
4.波纹管-Φ110:招标限价清单为一排波纹管-Φ110*2根,XH-06大样图显示一排波纹管-Φ110*1根,招标清单与图纸不一致请问以什么为准。
5.人行道透水砖-恢复新建:招标清单显示路面铺装透水砖,XH-06大样图显示路面铺装花岗岩,招标清单与图纸不一致请问以什么为准。
6.接线手井:招标清单显示接线井压顶为C25砼,XH-06大样图显示接线井压顶为C30砼,招标清单与图纸不一致请问以什么为准。
答:1.LED屏电源进线或外接线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LED屏的配套线缆在综合单价中已包含。
2.以清单为准,具体规格特征详见随补遗1所发出图纸中的“4工程量清单”中相关描述。
3.原清单中C25为描述错误,以补遗1的相关信息为准。
4.以清单为准。
5.以清单为准。
6.原清单中C25为描述错误,以补遗1的相关信息为准。
质疑二:******有限公司(招标人)勾结*****在*******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人、编制虚假招标清单、操控项目等严重违法行为,被弃标人撑握确凿证据后要挟,给国家造成*****。
1、网上公示,第一次招标是***以 ***亿中标,中标结果公示后两个月,招标人以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在众多质疑问询的情况下,招标人不敢公示具体违反了招标文件的哪一条,也不敢对弃标人进行处罚。
2、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弃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进行三种处罚⑴、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万元;⑵、补足投标保证金不足的两次招标的差价部分***万元(两次中标差价为***万);⑶、记 12 分,拉入黑名单。
3、该事件已过去数月,*****有限公司(招标人)及*****却不敢对其进行处理,也不敢公开,其真实原因是:弃标人已撑握两单位的严重违法犯罪事实并以此进行要挟。
4、该项目第一次招标中 标价****亿,相关领导以能节约***再***为由组织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中,又暗中设立两名业主专家,内外勾结,以国企(*******)的******为废标借口,否决最低投标报价****亿,以国有资产流失****万元为代价,选择****亿的高报价作为中标人。*****有限公司作为本地行业龙头企业, (略) ,其*****怎么不具的合法有效性?除非其****造假。如果其****造假,为什么不追究其造假责任?
5、第二次的中标价为*****,请问相关领导,这节约的***万元****钱,进了哪些人的口袋?
6、为了保证其串通的投标人能在形式上高降幅,但实际高价中标,最后高价结算的目的,在项目前期 有预谋编制数百项虚假招标清单,第二次招标改正一些后,仍然编制虚假清单数百余项(涉及金额高达 ***多元),抬高招标最高限价,致使一个正确清单只有***多元的项目,以 ****元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两次招标的招标清单发生了重大变化,最高限价却一致,一分不差,可以证明项目是先定总限价,再编虚假清单。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是一个****、*****参与的团队运作行为,招标人、*****、投标人,利欲熏心,无视国家法纪法规,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但凡仍有一点儿****和正义感的***、***、***、***,均应对事件背后的重大腐败窝案, 及时查处、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答:本条质疑与本次招标内容没有关系。欢迎广大优秀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竞争。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日所发布的“图纸”和“限价及清单”附件作废,以随本补遗一同发出的相关附件为准。
2.本项目开标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本通知若与本工程比选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略) (略) (略)
重庆天骄 (略)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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