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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原自行车一厂(南厂区)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略) 原自行车一厂(南厂区)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原自行车一厂(南厂区)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原自行车一厂(南厂区)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EPC))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正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正文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原自行车一厂(南厂区)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EPC),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原自行车一厂(南厂区)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EPC)位于安
阳市龙安区东 (略) 和金华街交叉口西南角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改为:项目占地面积 * 平方米。经调查,该地块存在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方量 4543.32 立方 米,地下水 7040.17 平方米。根据《土壤
污染防治法》,拟对该地块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修复,对地下水实施风险管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土壤治理修复工程 ;
(2)招标类型: EPC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 1800 万元(其中包含设计费 60 万元,施工费 1740 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含设计) 15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
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和拟配备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全过程驻场施工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来连续 6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来连续 6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来连续 6 个月
的有效社保证明。
(4)拟配备人员要求:拟配备的施工人员中包含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等工程主要人员,以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准,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提供本单位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来连续 6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具有
至少 1 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不包括矿山修复、
油泥治理、农田修复、垃圾填埋场),提供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一年(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财务审
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5 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能力,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 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
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
公章)。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联合
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最多 2 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本项目只允施工单位作
为联合体牵头方)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
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网站新系统入口
(http://**:2345/ydggzy/)点击“CA 注册”进行用户注册。注册
手册详见登录页面的手册下载。注册完成后选择项目填写联系人信息后下载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 时 00 分;
开标 (略) (略) 五楼集中开标大厅四室( (略) 文峰大道东段 559 号
“市民之家”)。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略) (略) 网站新系统入口
(http://**:2345/ydggzy/)。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
的同一 CA 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
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
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IE 浏览器 (略) (略) 网站新系统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345/ydggzy/),点击右上方【登录】
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
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招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联系人: 任女士
电 话: 0372-*
招标代理:河南省 (略)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
监督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U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037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
地 址: (略) 龙安区文明大道 347 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 037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地 址: (略) 金 (略) 133 号金成时代广场 6 号楼 2 层 208 室 208-3 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