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数字 (略) (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地质勘察
招标编号:SMTH【2024】GC032号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 (略) (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地质勘察已由 清发改〔2023〕24号、〔2023〕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翰林(福建) (略) 、福建省建 (略) 、福建省 (略) 、福建 (略) 、 (略) ;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
1.2工程建设规模:数字 (略) (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地质勘察,本工程地质勘察43个孔。
1.3招标金额:按单孔包干2900元/个,勘察费用约*元,具体勘察费用按实际孔数结算;
1.4服务周期要求:25天(含提交合格勘察成果资料);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2.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勘察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2.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4月07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 (略) 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下午17:0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 (略) 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com)。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4年 04 月 11 日上午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 (略) 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4月 11 日至 04 月 14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 14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 (略) 站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地址:清流县龙津 (略)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汇鑫大厦21楼,邮编:*
电话:0598-* ,传真:/
联系人:小林
监督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清流 (略) 6幢
电话:0598-*
(略) 名称: (略)
地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