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比选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略) 农业农村 (略) 2024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明农〔2024〕4号)批准建设,根据《关于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会议纪要》(长政纪要〔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就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县内比选,邀请符合资格条件及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2.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长校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的0.5%计取,约2.*元。
2.3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的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
3.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3.3在清流县发改局代理备案库备案。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类工程电子招标代理业绩。
4.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4.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9日下午17:30分前(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比选申请人报名需现场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委托函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应清晰并盖有单位公章,否则我单位有权直接将其退出比选,不再另行通知。
4.2报名地点: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长校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办公室)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4月10日上午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长校镇纪委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要求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1.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 (略) 9号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江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清流县长校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长校镇综合文化站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