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2024-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受委托拟对如下宗地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拟出让地块位于波密县扎木镇桑登村。
地块 编号 | 出让面积(㎡) | 出让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幅价(万元) |
2024-03号 | 420 | 商服用地 | 40年 | 50 | 15 | 2 |
2.2024-03号宗地规划要求:规划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30米。
3.建筑退用地红线:该用地内的建筑必须退 (略) 3米以上进行布置。
4.建筑间距:用地内的建筑间距必须满足消防及相邻建筑的采光要求。
5.公共安全:满足防洪、抗震、人防、消防等公共安全的要求。
6.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住建、自然资源部门的实际要求执行各项规划指标。开工建设前需将建设图纸报波密县住建局审核,并由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和波密县住建局现场放线复核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竞买人资格
1.本次报名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 (略) 波密县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被认定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的不得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符合招商引资规定的企业优先考虑。
2.本次挂牌由波密县自然资源局、 (略) 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三、本次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以价高者得且达到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为竞得人。
四、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 (略) 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 (略) 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因本次设有保留底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不能成交。
6.本次 (略) 址:http://**。
五、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至2024年8月14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至2024年8月14日18时30分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2024年8月15日09时30分至2024年8月24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8月24日18时00分。
六、资格确认
1.经波密县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8月14日18时30分前,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缴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波密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波密县支行
账号:*54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上须备注:波密县土地保证金2024-03号。
七、其他事项
1.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3.竞买人在报名、竞价过程中,因提交材料、填报内容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4.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之内竣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双方按规定另行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5.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范围仅限地表及地上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包含地表以下土地使用权。
6.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届 (略) (略) 站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不退还保证金。竞得人应在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逾期不缴纳者,按照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波密县自然资源局 0894-*
(略) (略) *
(略) (略)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