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略) :
报来“关于东源县绿色通道品质提升工程长深高速(东源高速出口-义合段)建设项目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源县绿色通道品质提升工程长深高速(东源高速出口-义合段)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 (略)
项目统一编码:2412-*-64-01-*
三、主要建设内容:对长深高速(东源高速出口-义合段)高速两侧进行绿化提升,总面积3360.4亩,其中林分优化提升660.4亩,森林抚育提升2700亩。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元内。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核拨。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件)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向县发 (略) 、 (略) 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党组(班子)会议》(2024年5月30日);《关于东源县绿色通道品质提升工程长深高速(东源高速出口-义合段)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4〕223号);《关于东源县绿色通道品质提升工程长深高速(东源高速出口-义合段)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4〕869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4〕869号文要求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