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 (略) 、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京津冀“3+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要求,为确保中选结 (略) 顺利落地,现就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参与京津冀“3+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京津冀“3+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产品及价格
协议签订产品为京津冀“3+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价格执行中选价格。
三、操作程序
属于本次京津冀“3+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中选产品将通过联动四川的方式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带量 (略) 内,企业无需新增申报。
(一)登录方式
请各单位凭账号密码自行登录西 (略) 药械集中采 (略) (网址:http://**),点击“登录入口”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操作。未注册账号的单位,请按照账号注册操作指引,注册账号后进行操作(详见附件)。
(二)配送关系建立
中选企业以地(市)为单位勾选配送企业。中选企业勾选的所有配送企业, (略) 域叠加后应 (略) 所有参加京津冀“3+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对中选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配送企业一旦确 (略) 域,原则上不得再修改。医疗机构根据协议采购量,在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并分配合同采购量。医疗机构分配的合同采购量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再修改。
(三)三方协议签订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签订顺序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配送关系建立及三方协议签订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
四、时间安排
(一)请各相关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于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工作。
(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于2024年10月29日起,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略) (略) 将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测。中选结果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配送关系建立以及三方协议签订是确保京津冀“3+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顺利落地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要求顺利完成。
(二)各地(市) (略) 负责指导和督 (略) 域的有关医疗机构,并协调相关企业做好配送关系建立以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三)相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选企业指定的配送 (略) 配送其供应清单产品,不得设置任何条件增加中选企业负担,确保按时完成配送关系的建立和三方协议的签订,确保中选企业产品正常使用。
附件:招采子系统账号注册操作指引
西 (略) (略)
2024年10月25日
普通附件: | 招采子系统账号注册操作指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