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货周期:2024年12月10日—2025年5月10日。2、交货地点: (略) (略) (略) 光明西街以北、第三中学以西。3、验收方式:设备进场后根据相关规范中相应设备验收表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4、付款方式:1、按照实际供应情况,次月15日前进行发票挂账;2、挂账当月支付发票金额的70%(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进度款的情况下),分部工程完成后付至85%,竣工验收后付至90%,竣工验收一年后全部付清;3、(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耽误工期和上访诉讼等,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结算总金额的 5%;4、支付方式为:按照发票挂账额50%的比例,以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应付账款保理等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或(略)(略)双方协商以同等价值的资产以物抵顶方式支付,贴息费用由(略)方承担;5、供货、结算至付款的全周期内,(略)(略)双方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计取欠款利息。5、担保履约金支付情况说明:无。6、供应商保供情况说明:签订保供承诺书。7、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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