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4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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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略)立方米纳米陶瓷复合绝热材料及(略)吨耐高温绝热防腐涂料建设项目 | 昌 (略) 睿德 (略) 院内 | 新疆 (略) | 新疆东方信海环 (略) | 该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 (略) 睿德 (略) 院内,中心坐标E:87°04′4.191″,N:44°06′10.611″, (略) 东侧为新疆奥维克 (略) 、西侧为新疆 (略) 、北侧为空地,南侧为新 (略) 。项目新建1条年产(略)立方米纳米陶瓷复合绝热瓦壳材料生产线、1条年产(略)吨耐高温绝热防腐涂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 (一)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