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相关单位委托,对下述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租赁权)
标的一: (略) (略) 洋县唐塔路洋县水利局办公楼一楼8间大厅整体房屋租赁权,建筑面积331.98平方米,起租价89000元/年,保证金20000元。
标的二: (略) (略) 洋县朱鹮梨园景区房屋及场地租赁权,具体明细如下表:
说明:租赁物租期为*年,租赁费按年交纳;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的承租人。
二、租赁权展示
招租标的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16:00止(如未成交,延长至拍卖结束前一天16时止)在标的坐落位置展示并接受报名和咨询。
三、竞租报名
1、欲竞租者(含优先承租权人,如:原承租人等),请持有效证 (略) 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和报名手续或在全拍网http://**注册报名。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权应按要求办理报名并参与招租活动;原承租人未报名或者虽然报名但未参与招租活动时,视同放弃优先承租权。
2、关于优先承租权:根据法律规定,原租赁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同等条件优先竞买的权利。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竞买权人可以此报价进行跟价,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竞买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竞买权人未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跟价的,则最高应价的竞买人竞得标的。
四、竞租保证金
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户【户名: (略) ;账号:9610 0501 0001 8717 07 ; 开户行:邮 (略) 将坛西路支行】;报名费为¥100元/人,报名后概不退还。
五、拍卖时间:2023年12月29日10:00开始至拍卖结束。
六、拍卖地点:全拍网(网址:http://**)。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拍卖人关于本次标的房屋出租面积、用途、性质、质量等所作出的客观性描述、图片展示、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成交后按标的实际状况交接,买受人不得以标的实际状况与公示信息存在误差,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佣金,请各位参拍竞买人务必查勘标的现场,自行审鉴相关瑕疵,谨慎参与竞价。
2、以上说明事项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难以确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详细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现场考察,查阅相关资料,认真地估算、客观地评价,一经申请报名竞买,则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予以接受。竞买人一经应价,对自己竞投拍卖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如公告期满后如有2人及2人以上报名人时,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公告期满后如无人报名或仅有一人报名时,则转入60天的集合竞价期间。集合竞价期间,凡愿意承租的申请人即可报价,申请人报价不低于公示价格时,该申请人即为承租人;若有多人报名,且报价不相同时,其最高报价的申请人即为承租人;若因竞买期间有多人报名,且最高报价相同时,按照价高者得、时间优先的原则或者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
4、至少有1人申请,且报价不低于公示价格即可成交。
八、联系方式:
1、公司电话:0916-*。
2、公司地址: (略) 汉台区西大街220号工商银行二楼 。
(略)
2023年12月15日
租赁权招租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洋县人民政府〔洋政发(2019)24号〕《洋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特制定本须知,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的人,均应阅读、理解并遵守本须知。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特制定本须知,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均应阅读、理解并遵守本须知。
一、公开招租的当事人
1、本次公开招租的出租人为:
标的1为洋县水利局
标的2为洋县朱鹮梨园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代理机构(拍卖人)为 (略) ,电话:0916-*;地址: (略) 西大街220号。
3、竞租人为依据本须知办理了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人,竞租成功后称为竞得人(或承租人)。
4、关于优先承租权:根据法律规定,原租赁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同等条件优先竞买的权利。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权应按要求办理报名并参与招租活动;原承租人未报名或者虽然报名但未参与招租活动时,视同放弃优先承租权。
说明:本次公开招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诚实、守信”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严禁暗箱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租赁物概况和说明
1、租赁物为[见标的物介绍]。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房屋的年度租金,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的承租人。
2、法人和自然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招租方报名,领取招租文件。经营范围涉及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及环境污染的,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报名竞标。竞租人应仔细阅读招租文件,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出租方和招租方咨询,一旦报名,视作无疑义。
3、招租房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竞价日前一天16时前在标的座落位置展示。在此期间,潜在的意向人均可对出租的房屋进行现场察看。意向人现场查看时,出租人或拍卖人予以配合引导,但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意向人自负。
4、本次拍卖,采取对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及现状交付,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充分完成对标的了解、考察核实,本公司已将所知情况及所掌握材料全部告知竞买人,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的品质、质量等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及连带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全面充分的了解、认可,并愿对自己的竞拍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租赁权公开招租的条件和要求
1、关于招租方式:如公告期满后如有2人及2人以上报名人时,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公告期满后如无人报名或仅有一人报名时,则转入60天的集合竞价期间。集合竞价期间,凡愿意承租的申请人即可报价,申请人报价不低于公示价格时,该申请人即为承租人;若有多人报名,且报价不相同时,其最高报价的申请人即为承租人;若因竞买期间有多人报名,且最高报价相同时,按照价高者得、时间优先的原则或者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
2、至少有1人申请,且报价不低于公示价格即可成交;确定的承租人不得转租、不得分租。
3、关于租金的确定:通过公开招租确定的金额为租赁物的起租年度租金;租金自第二年开始,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递增幅度为 0%/年。
4、关于承租人的限定、义务条款。
①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餐饮、娱乐及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声污染、占道经营的经营项目。
②店面装修须服从有关部门规定;经营期间应合法合规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照章纳税。承租人在进行室内外装修装饰时不能损坏主体结构。户外广告、灯光等装饰必须符合政府规定,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③承租人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合法经营,不得利用租赁场所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坏委托人形象。
④承租人的经营范围必须严格按照出租方要求,需提前向出租房备案经营业态。经营业态仅限制商用、仓库,不得经营、存放或使用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存放和使用的物品,且不能进行餐饮,包括油炸、烧烤等产生烟尘及气味的经营活动,遵守相关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承租人改变经营业态、违法经营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⑤经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指战争、动乱、爆炸、地震、疫情等),或国家政策性调控等因素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自己的损失。
⑥承租人的经营活动要确保安全,符合本行业的安全规范要求,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由于经营不善和使用不当造成委托人财产损坏,如发生火灾、水灾等,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⑦租赁期满,承租人可自行拆除、拉运其装修成果及动产。如在租赁期满时未能拆除及拉运则视为承租人放弃装修成果及动产,并归委托人所有。
⑧承租人所需天然气、弱电等设备,由承租人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系,委托人积极配合承租人办理各种手续,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⑨根据国家规定,管理好经营场地内的安全、卫生工作,按照*方要求,对自己的经营场所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若房屋出现损坏由承租人自行维修,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⑩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管理和维修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5、关于租金的交纳。
本次竞租的租赁权,租赁权费用按照年度支付,竞租成交价格为第一年度租赁物的租金。
6、以上所说明事项未尽事宜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为准。
四、报名对象及范围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社会团体(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禁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与竞拍。竞买人提出申请时,应确认所从事经营项目无噪声、无污染,符合国家规定;应确认已具备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经营资格和条件。
2、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权应按要求办理报名并参与招租活动;原承租人未报名或者虽然报名但未参与招租活动时,视同放弃优先承租权。
3、关于优先承租权:根据法律规定,原租赁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同等条件优先竞买的权利。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竞买权人可以此报价进行跟价,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竞买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竞买权人未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跟价的,则最高应价的竞买人竞得标的。
五、报名事项。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法人或社团组织须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关于委托代理:如委托代理的,应提供法律规定的委托代理手续,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4、优先权人应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5、申请人认为需要或拍卖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未成交的申请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的承租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佣金按照年租金×5%计算)后转为第一期的租金。
7、报名费为¥100元/人(个),报名后不予退还。
六、获得竞租资格的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申请人携带报名资料到 (略) 或出租人处提出竞买申请。
2、关于竞租保证金。
①竞租人报名应缴纳¥(见公告)元/份。保证金交纳账户:【户名 (略) ; 账号 9610 0501 0001 8717 07 ; 开户行: 邮 (略) 将坛西路支行】。
②竞租保证金的返还: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开具的原始收据不计息返还,但其有下列情形: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涉嫌串通报价、操纵、垄断、敲诈、勒索等行为的,则不予返还。
③竞得人有依照本须知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没有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其竞租保证金(不计息)用于抵交履约保证金,抵交履约保证金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交租金。
4、提示:报名前竞买人(竞租人)应仔细阅读本须知、《拍卖公告》、标的介绍及本须知附件,并严格遵守拍卖规则的要求,服从拍卖人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遵守竞租秩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
2、申请手续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申请人不具备本次报名资格或条件,或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竞买申请不具备资格条件的,或不能出具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的。
6、竞买保证金交纳者与报名申请人不符合的。
7、竞买保证金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到指定账户并经确认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关于竞租成功后事项
1、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款项支付:竞得人须于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成交租金;竞租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转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
3、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4、移交手续办理:房屋土地移交手续按招租文件中所列,于租赁起始日按出租房屋土地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中标的承租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和佣金后,拍卖人出具成交证明;中标的承租人执成交证明向委托人申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办理交接手续。若逾期办理,一切后果由中标的承租人自行负责,拍卖人概不承担责任。
5、若中标的承租人拒绝或不按期交纳有关款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租赁店面由出租人收回,同时出租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继续追究其违约责任。
6、竞租成功后的租赁权人须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见后附件。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事先对标的物进行认真咨询,作全面了解,仔细阅读本次拍卖文件,一旦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申请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认可,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2、租赁标的面积、四至、附属设施等以实物为准。标的租赁租是以标的物现行条件下的现状、现功能进行出租。出租人及拍卖人对租赁物的质量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3、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骗取竞租资格,如经查明其竞得结果无效,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未尽事宜将在拍卖会之前以书面文本或公开宣布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十、本招租须知是拍卖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拍卖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提醒申请人务必仔细核对、阅读:
1、 拍卖公告;租赁权招租须知 ;
2、竞租人申请和承诺书
3、成交确认书
4、租赁合同(范本)
十一、租赁有关约定:
1、租金的支付:租赁房屋须先付租金后使用。
2、租金不含房屋租赁的有关税、费,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按法律规定,按时交纳税金及社会公益性收费等。
3、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零星修理等均由承租人自己负责。
4、租赁期内,因政策拆建或政府需要使用该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搬出,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出租人将已收到的未到期租金部分(按日平均租金计算)退还给承租人,出租人不补偿其他任何损失。
5、租赁期内,因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道路改造等原因,对承租户经营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出租人不做任何补偿。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做好安全、消防及卫生工作,符合消防规定,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修复,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8、租赁期内,承租人需要装修时,其《装修方案》须得到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向出租方进行装修备案登记后,按照消防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装修,其装修经费、装修安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修时,不得影响房屋结构,涉及有关水、电、消防和装潢设计的图纸相关资料必须交给出租方备案。租赁到期后,承租人装修和改建新增部分的费用和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租赁到期日,如双方未达成续租一致意见时,承租人应无条件交还房屋;装修和改建新增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9、承租人不得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擅自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并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剩余未到期的房租。
10、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及责任、有关违约约定、其他租赁具体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十二、拍卖单位: (略) ;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话:0916-*;
地址: (略) 西大街220号
(略)
2023年12月13日
重要提示
一、本次拍卖的租赁权租金按年收取,不得转租、分租,买受人须严格遵守《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以及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中相关约定承租。
二、本次拍卖租赁权以现场现状为准(包括面积、使用情况等为准),其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标的实际状况移交。竞买人应认真仔细地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现场现状进行踏勘,竞买人也可向出租方了解具体情况,若对标的现状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应在参拍报名前提出,竞买人一旦办理参拍报名手续,交纳了参拍保证金,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视同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予以接受,竞买人一经应价,对自己竞拍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治安条例,禁止从事黄、赌、毒、非法生产、储存、易燃易爆、违法犯罪活动及出租方禁止从事的经营项目,如因承租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四、委托方、出租方、拍卖人对房屋、附属设施的外观、结构、面积可能存在的误差及拍租后经营状况不良等瑕疵或任何问题不承担担保责任。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为由的退标要求。
五、买受人必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第一年年租金和按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所交纳的参拍保证金冲抵第一年年租金和拍卖佣金。拍卖人只收取第一年拍卖佣金,并开具所收佣金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逾期未支付,则须承担所欠款项每日万分之五比率的滞纳金。超过10日仍未能付清的,拍卖人有权认定买受人违约,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所交的参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照《拍卖法》第39条执行: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买受人按时付清全部款项后,持我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并遵守出租方《租赁合同书》中事项的所有约定,包括承租起止时间、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年租金的10%收取,退租时返还,不计利息)等。由出租方按现状向承租人移交标的,标的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网络、通讯、排污、保洁等各项费用及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优先竞买权人: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承租人享有优先竞买权,即同等条件优先竞买的权利。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竞买权人以此报价进行跟价,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竞买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竞买权人未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跟价的,则最高应价的竞买人竞得标的。
八、如现承租人竞拍成功,租期自租赁合同到期日次日起算。如在本次拍卖中通过竞价产生的买受人是非现承租人,该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出租方处签订《租赁合同书》,由出租方协调现承租人到期搬离、清场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