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E *** 0001)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2年7月21日在山西省 (略) 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该公告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补充内容为: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 (略) 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 (略) 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二、 (略) 门
本招标 (略) 门为晋中市住房 (略) 建筑市场管理科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