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PT-XM-ZBCG-GC-*-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数字安防及总部基地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投标文件格式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投标文件-报价明细更正为以下内容:
投标人须在《 (略) 国有 (略) 》提交:
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清单格式采用PDF版本( (略)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傅签字或盖章,并由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在有效期内的执业专业用章,如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还应提供造价咨询委托协议, (略) 公章);
2、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3)招标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4)招标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
5)招标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
10)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8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市中区高港大道489号乐山高新科技孵化器A园1号楼9层911室
联系方式: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乐山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