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6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壮大乡村人才队*,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构建粮经统筹、种养循环的现代农业体系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方案编制依据
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66号);
2.《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
三、实施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4年,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整体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做好分层分类培训工作。 (略) 县不同层次的分类培训,按照省级培训要求选好培训人员,县级培训重点做好各类技术配合、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训工作。
2.强化培训质量提升。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农时农事安排和学员需求,设计综合素养课、技能培训课和能力拓展课。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综合运用和优化组合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
3.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依 (略) (略) ,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壮大乡村人才队*,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构建粮经统筹、种养循环的现代农业体系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方案编制依据
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66号);
2.《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
三、实施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4年,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整体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做好分层分类培训工作。 (略) 县不同层次的分类培训,按照省级培训要求选好培训人员,县级培训重点做好各类技术配合、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训工作。
2.强化培训质量提升。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农时农事安排和学员需求,设计综合素养课、技能培训课和能力拓展课。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综合运用和优化组合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
3.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依 (略) (略) ,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实现线上培训过程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有据可查。
(二)全程监管
1.建立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公开公示、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分工,统一规范项目实施行为。
2.强化工作监管
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带头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
3.强化信息化监管
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4.强化资金监管
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中《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坚持绩效导向”的原则做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