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清标藏品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正定县数据和 (略) 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正数政投资备字〔2024〕42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申请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梁清标藏品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建一栋,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6400㎡,用于满足梁清标收藏品的仿品展览、学术研讨、文创传播等需求的综合性展览场馆。 建设地点: (略) 正定县正定 (略)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供设计任务内所要求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园林工程、智能化工程、室 (略) 等各阶段施工所需的施工图并配合通过图纸审查。 合同签订后90日内,根据完整的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施工预算编制并报建设单位及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在合同签订120天以内,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本项目预算定案及补充协议。 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项目竣工为止。其他:出具施工图预算、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各参建单位(若有)及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并具有古建筑设计业绩;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设计单位具有古建筑设计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提供近半年以来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同时提供近半年以来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1.5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 (略) 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同时提供近半年以来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项目经理应由施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担任。 3.2.2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 3.2.3 同一项目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9 09:00至2024-12-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上发布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略) (http://**),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 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 (略) - (略) -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8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 (略) (http://**)-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3 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 CA (略) (略) (http://**)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 4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 (略) (略) 在线提出。(2)招标人:河北 (略) ;地址:正 (略) 办公大楼 C’区 8 楼;联系人:李晓楠;电话: 0311-* ; 招标代理机构:鸿泰 (略) ;地址:河 (略) (略) (略) 375号金石大厦B座1318室;联系人:孟书立;电话:*。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正定县住房和 (略)
电话:0311-*
电子邮箱:*@*ina.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鸿泰 (略) |
地址: | 河 (略) 正定县 | 地址: | (略) (略) (略) 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晓楠 | 联系人: | 孟书立 |
电话: | 0311-*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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