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2023年3月5日,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商河县城区北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略) 商河县贾庄西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略) 商河县贾庄中心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略) 商河县武夷东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略) 商河县颐景-泰和-凤凰城小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略) 商河县郑路社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健0531-*
2023年4月13日
1-1《 (略) 商河县城区北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1-2《 (略) 商河县城区北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pdf
2-1《 (略) 商河县贾庄西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2-2《 (略) 商河县贾庄西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pdf
3-1《 (略) 商河县贾庄中心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3-2《 (略) 商河县贾庄中心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pdf
4-1《 (略) 商河县武夷东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4-2《 (略) 商河县武夷东片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pdf
5-1《 (略) 商河县颐景-泰和-凤凰城小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5-2《 (略) 商河县颐景-泰和-凤凰城小区地热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