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190瓶金沙臻堡时光五星干红葡萄酒转让(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乌海分公司)(二次挂牌) | ||
项目编号 | N0109QT*-2 | 产权子类型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8-24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06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2527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4-1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升恒造价资 (略)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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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乌海分公司 联系人:李娴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乌海分公司 |
特别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190瓶金沙臻堡时光五星干红葡萄酒,根据评估报告及转让方提供资料显示,该批葡萄酒生产日期为2016年3月,保质期10年。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录像等记录,该标的为库存物品,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标的存放地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 (略) 乌海分公司库房;联系人:李娴*。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一经交纳保证金、履行报名手续、参与报价,即表示愿意接受标的现状,委托方就实物现状与最终受让方进行交接,交接后如最终受让方对标的质量产生疑义,需经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且转受双方认可后,方可解除交易退回标的。解除交易后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因检测或鉴定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4、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税法规定出具发票。 5、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转受双方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标的的质量、现状等以实际状况为准,成交后不得以质量、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转让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转让方按照资产数量与受让方办理交接,转让方不对资产的完好性、质量状况等负责。转、受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型号等关键信息。 6、本次转让标的转、受双方交接完毕需签署《资产交接完毕说明》,确认交接数量、型号等相关信息,并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7、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8-24 09:00:00 至 2023-09-06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纳:金额6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9-06 23:59:59,按系统提示交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处置方法: (1)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中心在收到转、受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向受让方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8-24 09:00:00-2023-09-07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娴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翠柳路3号 | |
技术支持 | 艾伦* | |
其 他 | 项目负责人白雯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