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审服(批)发〔2024〕5号
(略) 政管理局:
你单位《关 (略) 金凤区中北部排水系统调蓄池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收悉。按照国家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二批项目具体安排, (略) 金凤区中北部排水系统调蓄池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304-*-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略) 金凤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南侧。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调蓄池1座,有效调蓄容积30000立方米,新建一体化排水提升泵站1座,泵站规模为2.0立方米/秒,配套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电气、暖通、支护工程;
进厂排水管道管径d2000,特制顶管用钢筋混凝土管道(III级),管长约L=50米,特制钢筋混凝土管道(III级),管长约L=15米。新建调蓄池压力流出厂排水管道管径DN600,焊接钢(PN=0.4MPa),管长约L=150米,其中穿越满城街东侧沟段的焊接钢管外加设套管,套管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管径 d1500,III级管,套管长约L=20米。泄压后转为重力流d1000钢筋混凝土管(II 级),管长约L=30米。
配套绿化、道路路面、管线迁改、路灯杆迁改、沟渠砌护、桥梁恢复等工程。
三、建设工期
项目计划2024年开工,2025年竣工。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
五、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161.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87.19万元、其他费用494.77万元、预备费179.46万元。
六、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 (略) 财政配套。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要依法完成土地调整、评估评价、施工许可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