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审服(批)发〔2024〕10号
(略) 自然资源局:
你局《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 (略) 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银自然资函〔2024〕10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在《 (略) 自然资源 (略) 草原火险区综合治 (略) 级重大项目库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2〕613号)文件上的批复精神,现 (略) 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210-*-64-04-*)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涉及草原火灾高风险区( (略) )和草原火灾一般区(贺兰县、金凤区、西夏区、兴庆区、永宁县),主要 (略) 境内黄河两岸滩地、110 国道东侧、典农河水系及河东毛乌素沙地荒漠草原区域。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险防范系统、预警监测系统、预防控制系统和消防队*能力建设。
(一)风险防范系统
防火宣传牌维修改造10处,设立小型宣传牌60块。
(二)预警监测系统
1. (略) 草原火险预警指挥防火信息化建设,包括自然资源多部门应急调度指挥数据融合通信系统,草原防火监控中心管理应用系统和信息网络安全系统。
2.前端预警监测系统
新建视频监控塔5座,建设监测预警卡口14套。
3.新建草原防火报警器18套。
4.开展无人机监测巡护,购置四旋翼无人机2架。
(三)预防控制系统
建设草原防灭火站2处,共1030平方米。其中:兴庆区1座515平方米,位于黄河东岸月牙湖乡。 (略) 1座515平方米,位于马家滩镇。
草原防火检查站7处,共460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贺兰县1座60平方米,位于滨河沿线。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座400平方米,分别位于马鞍山管理站、北沙窝管理站、大泉管理站、甜水河管理站、横山一号路护林点、大海子护林点。
流动检查站7座, (略) 。
(四)消防队*能力建设
1.防火车辆
购置扑火机具运输车3辆,四轮摩托车45辆,两轮摩托车25辆。
2.防火装备
强光手电筒360个,头灯360个,阻燃服360套,三防靴360双,防护眼罩360副,阻燃手套370双,森防头盔360顶,作训服360套。
3.扑火机具
干粉灭火器720台,风水灭火机810台,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40台,消防水泵36台,油锯20台,高枝油锯50台,割灌机173台。
三、建设工期
本项目2024年开工,建设工期11个月。
四、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406.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83.25万元、其他费用199.50万元、预备费23.83万元。
五、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 (略) 财政配套, (略) 人民政府在《 (略) 自然资源 (略) 草原火险区综合治 (略) 级重大项目库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2〕613号)文件上的批复精神执行。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并列入政府投资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八、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